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塑料化粪池究竟是如何制成的?泰安筑立为您详细解析

发布日期:[2021-3-29]    共阅[1183]次
    

塑料化粪池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常见,那么这种化粪池是怎么做成的,适用于哪些环境呢?又有什么要求呢?今天泰安筑立建设有限公司就跟大家详细讲解一下。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塑料化粪池(以下简称“化粪池”)的原材料、型号与构造、

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。

本标准适用于以热塑性树脂(PEPVCPP)为主要原材料制作成型的化

粪池。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

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

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
3 原材料

3.1 基体材料应采以聚氯乙烯(PVC)、聚乙烯(PE)、聚丙烯(PP)等树脂为

主,允许掺入为提高材料使用性能和加工性能的增强材料和添加剂,但树脂含量

(质量分数)应在 80%以上,树脂具有生产商提供合格证明并符合相关标准。

3.2 允许少量使用来自本厂的洁净并具有相同成分的会用料,会用料在全部原

材料中的比例不应超过 10%

5 要求

5.1 外观

5.1.1 罐体外表面应光滑、无裂纹、色泽应均匀、不应有明显划痕。

5.1.2 罐体内表面应为富树脂层,表面应光滑平整,不应有玻璃纤维裸露,无目

测可见裂纹、划痕、疵点及白化分层等缺陷。

5.1.3 罐体清掏孔直径不应小于500mm,高度不应小于 100mm,边缘应整齐,

厚度应均匀、无分层,加工断面应加封树脂。清掏孔的数量根据化粪池分格而定,

分为两格的化粪池可设置一个清掏孔,分为三格的化粪池应设置两个(或两个以

上)清掏孔。

5.2 罐体尺寸偏差

罐体尺寸偏差应符合表 2 的要求

2 罐体尺寸偏差

项目  偏差

长度  ±100mm

直径  ±20mm

高度  ±20mm

壁厚

任一截面的罐壁平均厚度不应小于规定的设计厚度,其中最小罐

壁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的90%

 

5.3 化粪池罐体物理性能

5.3.1封头的拉伸强度和弯曲强度应符合表 3 的要求。

3 封头的拉伸强度和弯曲强度表

试件厚度/mm  拉伸强度/MPa  弯曲强度/MPa

3.25.0  60  109

5.06.5  83  127

6.510.0  93  137

10.0  108  147

注:拉伸强度和弯曲强度仅用于检验制品材料的力学性能和工艺质量,不作为设计依据

5.3.2 巴氏硬度应大于等于34

5.3.3 吸水率应小于等于 1%

5.3.4 耐水性:经耐水实验后,罐体应无异状,强度保留 85%以上。

5.3.5 冲击强度:按 6.8试验后,表面应无裂纹。

5.3.6 渗漏试验:按 6.9试验后,应无渗漏现象且无明显变形。

5.3.7 初始环刚度:Ⅰ型初始环刚度应大于等于 5000N/m 2 , Ⅱ型初始环刚度应大

于等于 10000N/m 2

6 试验方法

6.1 外观

 

目测

6.2 尺寸偏差

长度用卷尺进行测量,壁厚用游标卡尺进行测量。

6.3 拉伸强度

拉伸强度按 GB/T 1447 进行测量。

6.4 弯曲强度

弯曲强度按 GB/T 1449 进行测量。

6.5 巴氏硬度

巴氏硬度按 GB/T 3854 进行测量。

6.6 吸水率

吸水率按GB/T 1462进行测量。

6.7 耐水性

耐水性按GB/T 2575进行测量。

6.8 冲击强度

在化粪池罐体的中央部位的上方(避开清掏孔),用一个质量2000g 的钢球,

 

2m高度自由落下,在钢球冲击处,进行测定。

6.9 渗漏试验

化粪池宜以回填或其他方式固定,将进出口封闭后注满水,放置 24h 观察,

无渗漏现象及无明显变形。

6.10 初始环刚度

初始环刚度 GB/T 21238 进行测定。

7 检验规则

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。

7.1 出厂检验

7.1.1 检验项目

每台化粪池出厂前,应进行 5.15.2 5.3.6 项目检验。

7.1.2 判定规则

出厂检验各项均符合要求,判产品合格。若有不符合要求项目,允许修补

一次重新进行检验,修补后仍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品。

7.2 型式检验

7.2.1 型式检验条件

 

型式检验为第5 章全部项目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进行型式检验:

a) 产品定型投产时;

b) 原材料、配方有重大改变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

c) 正常生产每三年进行一次;

d)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;

7.2.2 抽样

从出厂检验合格产品中进行抽样。

7.2.3 判定

产品经检验后,若有不合格项,允许加倍抽样进行复检。如仍有一项不合

格,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
8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

8.1 标志

产品经检验合格应印有如下标志:

a) 商标;

b) 编号;

c) 产品名称;

d) 规格、型号;

e) 进、出水管方向标识;

f) 制造厂名;

g) 联系电话;

h) 生产所依据的标准。

8.2 包装

化粪池一般不包装。

化粪池出厂应有合格证、产品说明书。

8.3 运输和贮存

8.3.1 在装卸、运输过程中应平稳,在摩擦处应放置软质垫固定,防止与车厢碰

撞。超高应加红色标志。

8.3.2 化粪池在搬运、安装时,钢丝绳不应直接与化粪池接触,不应捆缚清掏孔

与进出水管等附件提吊,不应加载吊装。

8.3.3 多台化粪池同时装运时应用软垫隔开,不应直接接触和碰撞。

8.3.4 化粪池贮存时应注意防火,露天存放时应避免紫外线直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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